新青镇居民丁景民,房屋坐落新青镇新青委(原商业科楼),建设于70年代,房屋产权证号:伊房权证新字第005142号,用途商服,房屋总面积651.18平方米,现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由于该房屋建设年代较早,没有规划和土地相关审批手续,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29号)要求,我局决定将该房屋权属信息进行公告,期限为7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公告期内有异议的,可以向丰林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公告期内无异议的,我局将依法办理协议出让手续,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丰林县新青镇鹤翔家园B2号楼二楼国土空间规划股。
联系人:褚旭东。
丰林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