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消防救援力量,更好地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灭火救援岗位:6名(男性)
(二)具体岗位详见
附件 :1、《2026年度丰林县城镇消防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岗位计划表》
为实现“随走随补”,确保专职消防队伍总量动态稳定,本次招聘建立递补机制,通过体能测评且面试成绩达到60分,但未被录取者,保留其递补资格至下次招聘工作启动前。本次招聘工作结束后,如新出现专职消防员空缺,则按照体能、面试成绩折合后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公告发布
(一)发布平台
通过丰林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ycfl.gov.cn/)、“丰林人社”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
(二)发布时间
2026年 9月14日-18日
四、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
(三)品行端正,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无不良嗜好;
(四)年龄要求:18周岁(含)以上、30周岁(含)以下,即2008年9月19日(含)至1996年9月20日(含)期间出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具有2年及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专职消防员,报考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出生日期截止为1991年9月20日(含当日);
(五)学历要求:具有初中及以上同等学历;
(六)户籍要求:限丰林县户籍
工作地点:丰林县城镇消防大队(丰林县红星镇、五营镇)
(七)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记录或存在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的;
4.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的;
5.曾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6.个人征信存在严重不良记录的;
7.身体条件、心理素质不符合消防岗位履职要求,以及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情形。
五、报考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线上、委托报名;
2.报名时间:2026 年 9月 20日至 2026 年 9月 24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丰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事业股,咨询电话:0458-3562703;
4.报考要求:每名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完成报 名及后续全部考试环节。考生须诚信报考,提交的所有报名 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填报信息、提交材料与岗位 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报名所需材料
1.《2026年度丰林县城镇消防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报名表》(附件 2纸质版1份);
2.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证件照片2张;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扫描件 1份;
4.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整合至同一页面)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专及以上学历考生需同步提供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6.个人征信报告(银行APP下载的PDF格式文件)1份;
注:所有报名材料留存备案,提交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招录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由丰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报名现场开展同步资格审查,严格按照招聘条件核验考生资质。
(四)准考证相关规定
本次招聘不单独制作准考证,考生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即为唯一考试凭证,作为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所有招录环节的有效证件,考生须妥善保管。考试各环节具体安排,请考生持续关注“丰林县人民政府网站”和“丰林人社”公众号通知公告。
六、考试方式及成绩计算
本次招聘考试由体能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两项成绩均实行 100分制。体能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比例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比例的40%。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 = 体能测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所有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体能测试
1.测试项目:10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100米跑;
2.测试标准:严格参照《2026年度丰林县城镇消防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3)执行;
3.合格要求:体能测试任一项目未达到最低合格标准, 即判定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4.面试人选确定: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成绩从 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计划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排名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如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 数不足3:1,可按规定缩减招聘人数、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面试开考比例(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5.测试要求: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参 加测试,测试具体时间、地点以“丰林县人民政府网站”、“丰林人社”公众号通知为准。
(二)结构化面试
1.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满分 100分;
2.主要内容:考生应急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团队协作意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岗位适配能力;
3.考试规则:考生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官现场独立打分,工作人员现场核算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合格标准:面试成绩低于 60分的考生,不予聘用;
5.具体安排: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丰林县人民政府网站”、“丰林人社”公众号通知公告。
七、考察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时,以体能测试成绩高分者优先确定入围人选。
(一)政治考察
由招聘单位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重点核查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情况、个人征信、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复核考生报考资格、回避情形及档案材料真实性。对材料存疑、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不予录用,并书面告知本人。
(二)体检
1.体检由丰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具体体检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鉴定标准》(GBZ221-2009)及本单位招录合格标准执行;
3.考生须按时参加体检,逾期未参与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体检不合格人员可申请一次复检,复检项目由组织单位联合医疗机构确定,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三)岗位递补
考察、体检环节出现岗位空缺,或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弄虚作假的,从报考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时,体能成绩高者优先;若仍并列,组织专项加试确定人选。
八、考试纪律
全体考生须诚信参与招录全过程,如实填报信息、提交材料,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严禁舞弊、替考、扰乱考试秩序等违规违纪行为。
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考察、体检所有环节均纳入纪律监管,一经查实考生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九、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政治考察、体检结果,综合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丰林县人民政府网站”、“丰林人社”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丰林县城镇消防大队统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务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合同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公示期间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十、岗前培训及岗位管理
(一)岗前集中培训
拟聘用人员统一参加为期 30天的封闭式岗前集中培训,培训期间统一食宿、统一管理、统一休整。培训结束后,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标准》开展结业考核,考核不合格、培训期间自动放弃或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务合同,空缺岗位依次递补。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试用期管理
岗前培训及试用期全部计入聘用合同期限,由丰林县城镇消防大队统一开展入职教育培训、日常管理。试用期内,工作人员出现履职能力不达标、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违法违纪、违反聘用合同造成不良后果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
(三)日常管理制度
聘用人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模式,执行 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每月享受固定轮休8天。遇重大节日安保、应急战备、突发灾害处置等特殊任务,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调整休息时间。
(四)年度考核管理
聘用人员每年开展岗位资格年度考核,经考核无法胜任灭火救援及岗位本职工作的,予以辞退。
十一、工资及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
1.正式聘用人员薪酬按照3500元/月,另缴纳五险一金;
2.岗前培训期间,按照正式工资标准的 80%发放培训薪资。(二)福利待遇
1.在岗期间统一提供食宿、制式服装及被褥装备;
2.入职工作满 1年,每年享受带薪年休假(参照事业单位带薪休假制度执行);
3.工作表现优异、业绩突出的,依规予以表彰奖励。
十二、相关注意事项
1.考生须严格按照通知时间、要求参与报名、考试、考察、体检、培训等各环节,未按时参与、未按要求执行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因个人通讯不畅、未关注公告等自身原因错失招录环节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拟聘用人员须无条件服从单位岗位分配和工作安排,拒不服从分配、不遵守队伍管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前培训班。社会上各类相关辅导资料、培训课程均与本次招聘工作无关,请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4.本次招聘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458-3562703,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招聘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予以核查纠正,确保招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匿名、线索不清的举报不予受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社局依据或参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458-3562703
丰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4日
备案号:黑ICP备2000215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