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镇基层武装部: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黑龙江省军区关于2025年征兵的命令》(黑政发〔2025〕2号)明确,2025年伊春市征集新兵155人(其中大学毕业生105人、大学在校生25人、高中毕业生25人,不含女兵)。其中上半年征集新兵75人,下半年征集新兵80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征集新兵人数待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分拨计划下达后由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另行通知。
一、总体要求
党的二十大对“如期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加快把人民军队建成世界一流军队”作出全面部署。军地各级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把征兵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聚焦备战打仗所需,征集更多高素质兵员,为强军兴军贡献更多伊春力量。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督导,及时研究解决征兵工作中的矛盾问题。要建立健全征兵工作常态化运行机制,加强征兵宣传教育,优化组织实施流程,严把体格检查、综合考察、役前教育等关口,加强舆情管控,平稳高效推进征兵工作。要严格落实廉洁征兵规定要求,大力纠治征兵领域不正之风,坚决防范和惩处征兵领域“微腐败”“暗腐败”问题,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年度征兵任务。
二、征集任务
2025年我县兵员征集工作总体要求,坚决实现全省全市确定的“四稳、一升、一保底”征集目标,即提升高素质兵员、特殊人才征集比例,稳控各级各类毕业生征集比例,守住廉洁征兵底线。《伊春市人民政府、伊春军分区关于2025年征兵的命令》(伊政发〔2025〕4号)明确,2025年我县征集新兵12人(不含女兵)征集目标比例分别为:大学毕业生8人、大学在校生2人、高中毕业生2人,其中上半年征集6人(大学毕业生4人、大学在校生1人、高中毕业生1人)下半年征集6人(大学毕业生4人、大学在校生1人、高中毕业生1人),征集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警察部队新兵人数待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分拨计划下达后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另行通知。
三、征集时间
上半年征兵,2月15日开始,3月16日起运兵,3月31日结束。下半年征兵,8月15日开始,9月16日起运兵,9月30日结束。从征集地区起运的具体时间和方式,由部队与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协商确定。
四、征集对象
以大学毕业生为重点征集对象,突出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征集,优先批准理工类大学生和备战打仗所需技能人才入伍。全县各镇全部征集高中毕业生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取得国家认可的高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也应当征集。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25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5年上半年女兵征集。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和现役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批准入伍。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优秀青年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批准入伍。少数民族居住集中地区应当多征集懂双语言、文化程度较高、综合素质好的少数民族青年入伍。革命老区应当多征集老红军、老复员军人后代入伍。有台湾省籍人口和归侨、侨眷的地区,应当尽可能多征集台湾省籍和归侨、侨眷青年入伍。
五、征集年龄
男青年为2025年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本科专科毕业生、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放宽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女青年为2025年年满18至22周岁,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上半年征集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3周岁。
六、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和体格条件分别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七、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统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校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大学新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应征公民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应征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量化排序定兵、择优批准入伍。批准入伍时间,上半年为3月1日,下半年为9月1日。新兵的军龄从批准入伍之日起算。
八、征兵经费
征集新兵所需经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保障。
丰林县人民政府 丰林县人民武装部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