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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25-04-16
发文字号:
丰政办发〔2025〕2号
发布日期:
2025-04-21
时  效:
名  称:
关于印发《丰林县行政备案事项清单指导目录》的通知

关于印发《丰林县行政备案事项清单指导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1 13:55来源:丰林县人民政府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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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县各有关单位:

《丰林县行政备案事项清单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事项清单管理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我县按照自上而下、逐级向下覆盖的方式编制县、镇两级行政备案事项清单,《指导目录》包含县级和镇级行政备案事项(镇级无需单独编制),确保实现我县行政备案事项与全市不同地区和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坚决防止以备案之名行许可之实。县各有关单位行政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布后,将统一纳入“黑龙江省权责清单标准化智能管理平台”管理。《指导目录》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确保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

二、各镇、县属各有关单位对照《指导目录》规范实施行政备案,对行政备案事项不得规定经行政机关审查同意,企业和群众方可从事相关特定活动。按照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便利化要求,优化完善行政备案事项办事指南,依照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统一规范的行政备案事项依据、标准、材料、流程等实施行政备案。备案实施机关补充具体的办理时间、办理地点、咨询电话等服务信息。办事指南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备案实施机关严格按照办事指南实施行政备案,不得擅自增设备案条件。

三、各镇、县属各有关单位要强化行政备案事项全过程管理,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对列入《指导目录》的事项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履行监管职责,坚决杜绝“以备案代监管”“不备案不监管”问题,防止出现监管真空。

附件:丰林县行政备案事项清单指导目录

丰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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