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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和草原局

来源:林业草原局发布日期:2026-06-29 08:48

领导信息

沈传忠  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林草局全面工作。分管财务、人事、办公室。

刘汝江  副局长

分管“林长制”、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森林防灭火、安全生产、信访、改革发展、营商环境、林下经济、森林碳汇、林业发展规划、工作纪律、局址消防安全、值班值宿、科学技术推广、对外合作交流、防灾减灾、种苗管理、采伐森抚、天然林保护、生态修复工作。分管营林综合服务站工作。

李晓磊  林业和草原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林业行政执法、法治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林政检查站、自然保护地和湿地草原保护、林权林地草地、对上汇报数据审核、司法具体工作。分管鸟类环志站工作。

单位地址:丰林县红星镇中心大街237号,电话:0458-3828840

机构职能

(一)负责林业(含重点国有林区,下同)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二)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

(七)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

(八)负责木材生产、销售和运输管理,木片生产、销售和管理,贮木场管理。

(九)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职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落实国家、省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级、省级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审核并申报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二)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合作事物,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三)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县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野生动植物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加大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快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高效、具有我县特色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内设机构

组织机构合并未完成。